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12月30日出台《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该办法已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执行。为提高《奖励办法》知晓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阜阳市疾控中心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宣传培训活动,让食品安全监督理念深入人心。
2月28日,阜阳市疾控中心走进颍西社区,开展《奖励办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抽纸等形式,向社区居民面对面普及《奖励办法》核心内容,重点讲解了可获得奖励的10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以及举报申领奖励的具体程序等关键信息。通俗易懂的讲解和丰富的宣传资料,让居民清晰了解如何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有效防控市场风险筑牢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确保单位职工准确掌握《奖励办法》内容,提升履职能力,3月2日,阜阳市疾控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奖励办法》专题学习培训。培训中,食品与营养健康科工作人员对《奖励办法》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解读,围绕奖励原则、奖励适用的违法行为情形、不予奖励的具体情况、奖励分级标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等内容逐一讲解,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展开交流讨论。此次培训得到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职工们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对《奖励办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后续高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落实有奖举报工作奠定了专业基础。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强化社会监督、精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有效举措。阜阳市此次系列宣传培训活动,既让广大群众知晓了举报奖励政策,激发了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也提升了监管人员的业务素养,为《奖励办法》在阜阳落地见效做好了充分准备。下一步,阜阳市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群众食品消费合法权益,守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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