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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收预防性体检费须知

发布时间:2012-07-30 信息来源: 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浏览:328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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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免收预防性体检费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 [2006]7 号)。
  二、哪些人员可免交预防性体检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在我中心办理健康证明的,免交预防性体检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在我中心办理健康证明的,免交预防性体检费 。
  三、免交预防性体检费需提供哪些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在我中心办理健康证明时须出具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 毕业证 》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以上证件经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免交预防性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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