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事件,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安徽省卫计委网站就安徽省疾控中心针对第二类疫苗采购情况发布了声明:省疾控中心二类疫苗采购渠道为具有完备的生产资质证书、批件等资料的疫苗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未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处采购疫苗。
阜阳市疾控中心二类疫苗均是从省疾控中心采购的,未从任何生产厂家和经营公司采购任何疫苗,更未从任何个人处采购疫苗。疫苗储存、运输过程严格按国家规定冷链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是有保证的。
市疾控中心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市医院新病房大楼对面)所使用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免疫球蛋白,均是从“省→市→区”疾控中心渠道购进,储存、运输,均在严格冷链环境下进行,质量、安全是有保证的,百姓可放心接种。
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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