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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2-07-30 信息来源: 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网站 浏览:27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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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安徽省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于2005年12月正式启动。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安徽省卫生厅予以高度的重视,为使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保证治疗质量,省卫生厅向各市、县(区)卫生局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发出《关于开展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通知》(卫防秘[2005]758号),转发了卫生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技术指南(草案)》,成立了以卫生厅分管厅长为组长、防病局局长、医政处处长为副组长的省级项目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卫生厅防病局、疾控、妇幼等部门领导组成,并成立了由省、市医疗单位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确定负责药品、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和承担项目任务的定点医院、实验室名单,对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分工作了明确的界定划分。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支持下,举办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培训班,邀请卫生部儿童艾滋病治疗专家组专家和外籍专家授课,开展疑难病例讨论并对部分艾滋病患儿进行了现场诊疗活动。来自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共14位临床医生参加了培训。

为积极稳妥开展此项工作,根据安徽省儿童艾滋病感染及发病情况,决定选择部分市县先行开展治疗试点,稳步推进。遵循这一原则,省级项目工作组积极准备,对全省HIV感染儿童进行摸底调查,进行治疗对象筛选,组织人员填写了《儿童基本情况表》,进行CD4淋巴细胞检测和病毒载量以及相关实验室基线检测,并为每名儿童确定了指导医生和经治医生。另一方面向卫生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组申请克林顿基金会捐赠我国的儿童艾滋病治疗药品。

经卫生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技术组和省、市、县专家共同会诊,确定首批四市、县共16名儿童感染者符合治疗条件。这些儿童于2005年12月份正式开始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

安徽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卫生部《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行)》要求,加强领导,落实经治医生和指导医生,协调医疗、疾控机构,明确责任,认真做好知情同意、治疗随访、实验室检查和治疗信息收集。重点工作是做好治疗的规范随访、巡诊,及时发现和处理药毒副反应,采取各种办法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和疗效,确保不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对于暂时没有开展治疗工作的地区要积极准备,了解辖区儿童艾滋病感染者的发病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开展治疗的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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