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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危害因素卫生监测

发布时间:2019-07-30 信息来源: 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浏览:191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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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镇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测
(1) 目的
通过监测,掌握集中式供水系统水质情况,发现可能影响人群健康的因素,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为提高水质、控制介水传染病等与水相关的疾病服务。
(2) 内容、方法与分工
a. 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指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集中式供水系统水质监测,帮助解决水质监测中的技术问题。
.汇总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的水质监测年报表,按规定时限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对地级管辖的集中式供水系统依照上述水质监测要求开展水质监测。
.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辖的二次供水水质、分质供水和加压供水水质、自备集中式供水水质进行有计划的抽查。
1.2影响水质的危害因素监测
(1)目的
掌握辖区内出现的水质受影响的情况,寻找危害因素可能的作用方式,对危险因子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干预与控制措施,指导涉水产品的生产与使用。
(2)内容与方法
a. 危害因素调查
.确定危害因素所在环节:根据水质受影响的情况,来确定危害因素所存在的环节,调查危害因素存在的环节。
.确认直接作用的危害因素:包括直接影响水质的设施或产品的原料、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产品质量和使用方法等。
b. 危害因素的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原料:筛查各类原料,如聚丙烯粒料、聚乙烯粒料、添加剂、增塑剂、稳定剂不锈钢、食品级树脂、环氧树脂、不锈钢、各类滤芯、活性炭、膜。
.生产工艺:按生产工艺流程排查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产品污染的因素,着重于生产原料添加方式、温度和生产线中与产品接触部分的材质以及生产工人的健康状况。
.生产环境:着重生产车间空气质量、生产环节、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卫生质量。
.产品质量:抽取库存产品和原料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监测。
.使用条件:勘察现场,了解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情况以及现场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
监测方法:按《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进行。
(3) 分工
省和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于年初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监测计划。
(4) 结果与评价
a. 影响水质的危害因素的监测情况
b. 年度监测总结报告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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